上海图书馆(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)馆藏发展政策

2022-01-01

  (2022年修订)

  上海图书馆(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)(以下简称“馆所”)作为研究型公共图书馆和综合性情报研究中心,面向公众、面向专业和面向决策提供文献资源支持和保障,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研究型公共图书馆为目标。

  一、馆藏发展对象

  符合馆所入藏标准的印刷型、数字型文献资源及与馆藏建设密切相关的实物。

  二、馆藏发展目标

  建立与上海经济、科技、文化与社会发展相适应、面向长三角地区、辐射全国的多元文献资源保障体系,充分发挥馆所作为符合地区和时代需求的智慧复合型图书馆的作用,提升城市文化建设软实力。

  三、馆藏发展架构

  (一)馆所领导班子

  馆所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并指导馆藏资源建设的总体研究,审定馆所事业发展规划中的资源建设工作条例、目标和任务,审批年度资源购置经费预算,决策重大资源采购,协调馆内资源建设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。

  (二)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

  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是馆藏发展的咨询组织,对起草、修订馆藏发展规划、文献采访条例、年度文献采访计划等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。

  (三)馆藏建设相关部门

  参与文献资源配置、服务、保存及处置等生命全周期管理的相关部门,包括但不限于馆藏采购、馆藏揭示、馆藏利用、馆藏研究、馆藏保存、资产处置、技术支持等部门。

  四、馆藏发展原则

  (一)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  (二)尊重知识产权,合法合规入藏文献资源。

  (三)以馆所发展总目标、总任务为核心。坚持计划性、科学性、完整性、稳定性、特色性原则。

  (四)保持馆藏重点和馆藏特色,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和倾斜。

  (五)兼顾专业与大众需求,印刷型文献和数字资源平衡发展。

  (六)建立健全文献资源全流程管理制度,建设科学完备的馆藏评价及绩效评估体系。

  (七)坚持资源共建共享原则,加强地区协调协作。

  五、馆藏发展方法

  (一)馆藏建设层级

  1.印刷型资源

  印刷型资源根据馆藏连续性、完整性及重要性,划分特色级、研究级、学习级、基础级和控制级五个不同层级,在经费投入与品种数量有保有压,通过重点采选、适量采选和控制采选等方法进行入藏。

  2.数字资源

  数字资源根据物理空间利用限制,划分充分授权(馆内及远程认证访问)和条件授权(馆内访问)两个使用授权层级,结合重点收藏范围及资源绩效评估情况择优入藏。

  3.其他

  印刷型、数字型以外的资源,根据其价值、内容及馆所收藏、服务、保存等需求,按需少量入藏,重点建设。

  (二)馆藏采选原则

  1.以读者需求为导向,以“中文求全、外文求精、多品种、控复本”的原则组织印刷型文献采集,以“择优选择、保障重点、纸电统筹、着重全文、开放通用”的原则组织数字资源的采集工作。

  2.综合考量各类型、各语种、各学科、各载体馆藏资源的布局,保持馆藏结构基本稳定,学科、语种、载体布局合理。科学控制印刷型资源复本量,协调印刷型文献与数字资源的服务关系。

  (三)馆藏采选方法

  馆藏采访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订购(包括邮购、委托采购等)、征集、交存、受赠、交换、复制、拍卖等途径获取馆藏资源。其中订购是获取资源的主渠道,接受交存、交换和其他方式是资源获取的辅助性手段。

  六、馆藏发展评价

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部门指导性文件或指标,有计划地科学开展馆藏评价。利用有效评价成果,通过复选、回溯性采购等方式,优化补充馆藏。

  七、附则

  (一)文献采访工作参照《馆所文献采访条例》执行。

  (二)文献捐赠(征集)工作参照《馆所文献捐赠(征集)工作条例》执行。

  (三)文献剔除工作参照《馆藏剔旧工作条例》执行。

  (四)本条例由上海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制订,业务处负责解释。